摘要:
为什么需要2.3的生育率?
阿蚌
在性别比正常的情况下,考虑到有些孩子不能成年生育后代,如果要维持人口世代更替水平,应有2.1的生育率,这是主流人口学界和业余人口研究者都认可的数据。而业余人口研究者提出,根据目前性别比过高的现状,为了维持人口世代更替水平,应该有2.3的生育率。
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2.3的生育率是如何得出的。比如有位网友就提出“可能对于中国这样男女比例失调的国家世代更替水平要高一些,但是为何就是2.3,而不是2.4或其他数据呢?”
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。为了浅显易懂,只做简单的举例说明,未必科学。
假设某村1980年新生儿为231名,其中男孩119名,女孩112名,新生儿性别比为106.25,基本为正常值。而这231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有11名孩子夭折,约占5%(根据穆光宗《构筑以人为本的人口政策和人口战略》中提供的夭折比例数据。),到2005年有220人已成年并达到生育年龄,这220名成年人,性别比为100(因男孩的夭折率高于女孩,新生儿性别比位于102—107之间正常值范围内的,他们成年后的性别比大体为100。),则有110个男人,110个女人。他们分别结婚生育后,生育率如果为2.1的话,则110个女人又生育231个孩子,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,又有约5%中途夭折,正常成年的为220人,与其父母数量相当。
可是如果出现新生儿性别比失衡,比如这第二代231个孩子的新生儿性别比为125,成年后的220人性别比回落为120,则在这220人中,有120个男人,100个女人,而要使他(她)们生育的孩子按5%扣除中途夭折的,成年以后还能有220人,则这100个女人也需要生育231个孩子,才能维持正常的人口世代更替。即生育率约为2.3。
这个维持世代更替水平的2.3的生育率,还是假设第三代这231个孩子的出生性别比仍维持其父母一代的水平的前提下提出来的,如果这第三代的231个孩子的性别比比其父母一代更高的话,则还要相应调高这个维持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的数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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